(一)承担工会干部和职工相关培训工作;为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职工提供服务保障;做好职工维权热线接听记录、信访接待登记和政策咨询等工作;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等工作;为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提供技能培训等服务;承担全市劳动模范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二)承担市工人活动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开展职工文化体育等普惠制活动。(三)承担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