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经济部工作职责
- 发布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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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职责:负责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参与研究、拟订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和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组织和指导职工疗休养工作,履行市总工会出资人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意见、规划、方案、制度等,指导职工技术创新、服务、交流和技能培训、劳动竞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劳动模范管理和待遇的政策,承担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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