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会动态 >市总动态 >法律工作

关于公布盘锦市总工会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二季度)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基层工会取得、变更、注销工会法人资格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在报刊或网络上发布有关信息。的规定,现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由盘锦市总工会办理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信息。

附件:2023第二季度办理名单.xls


联系:刘冬梅 刘晓亮

联系电话:0427-2835830,2835818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中宣部公安部联合部署 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下一篇: 盘锦市总工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