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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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盘锦市上报的李素平、史丽辉、魏久定申请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全国劳动模范,3名退休劳模月养老金低于省总工会核定的退休劳模月补助标准线。无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无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无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无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符合《<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标准。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5日至8月9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总工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单位、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1-6号
邮 编:1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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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总工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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