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安组委办《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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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将省安组委办《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辽安组委办〔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总工会、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工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申报。
联系人:杜春辉 陈 龙
联系电话:0427-2835829
附件:《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盘锦市总工会
2021年10月21日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文件
辽安组委办〔2021〕2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
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沈抚示范区工会、省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决定对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评选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和“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践行新发展理念,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大力弘扬劳模劳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为辽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贡献力量。
(二)评选原则
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业绩突出。工作作风过硬,真抓实干,在“安康杯”竞赛和“职业健康达人”等活动中,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
3.群众公认。以职工群众为中心,面向基层一线,把广大职工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4.公平公正。严格推荐评选标准,严肃推荐评选纪律,保证推荐评选质量。
二、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名额分配和结构要求
(一)评选范围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授予在我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一线班组和科室。其中,优胜单位授予企事业单位;优胜班组授予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一线班组和科室;优秀组织单位授予各级竞赛活动组织单位。优秀个人授予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评选数量
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选表彰优胜单位90个、优胜班组90个、优秀组织单位70个、优秀个人90名。“辽宁五一劳动奖章”5人、“辽宁五一劳动奖状”5个、“辽宁工人先锋号”5个。
(三)分配名额
通盘考虑各市、省产业的职工数量,以及参加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集体和个人,统筹确定分配名额。
(四)结构要求
1.向科技领域倾斜,科技型企业及职工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中的比例均高于企业的30%。
2.不评选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沈阳、大连县处级干部不超过3人,其他市不超过1人,省产业无县处级名额)。
三、表彰奖励
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对获得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或证书。各企事业单位对先进集体可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荣获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可享受所在单位当年优秀个人相关奖励待遇。
四、评选条件
按照《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辽工发〔2020〕23号)要求,按时报名参赛,且《“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自评成绩在95分以上。
(一)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优胜单位评选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突出实绩。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制度完善,企业全员参与,活动开展得力。积极参加辽宁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创建健康企业。通过竞赛活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全员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进一步提升,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安全健康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2.优胜班组评选条件: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认真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班组现场管理严格规范,班组无“三违”现象。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能够正确处置发生在本班组和作业场所的各类事故或隐患。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班组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各项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正确使用。
3.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制度完善,竞赛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宣传、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职工参赛率高;积极参加全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二)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突出实绩。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业务素质过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安康杯”竞赛各项活动,积极参与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在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优秀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劳动安全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等,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事业单位。
2.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或产生恶劣影响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申报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在“安康杯”竞赛活动考核中不达标的企事业。
五、推荐审核程序
(一)推荐审核程序。推荐对象应自下而上、层层选拔产生,评选工作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复审及市级、省产业工会和省级两级公示。被推荐单位须经所在单位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研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逐级上报至市级推荐单位。初审由市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省产业工会负责审核,初审通过后,由市级申报单位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单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报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由省级“安康杯”竞赛活动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并对“安康杯”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实绩考察。复审通过并经竞赛组委会审定拟表彰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省级公示。
(二)推荐方式。
1.省“安康杯”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由市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负责本地区评选推荐工作,沈抚示范区工会、省产业工会负责本地区、本产业的评选推荐工作。
2.“辽宁五一劳动奖”和“辽宁工人先锋号”。对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且业绩特别突出的企业和班组,由所在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按程序推荐“辽宁五一劳动奖状”和“辽宁工人先锋号”。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个人按程序推荐“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六、评选要求
各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沈抚示范区工会、省产业工会,在评选过程中要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参照《“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考评,做好2020-2021年度全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实绩导向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向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推荐上报。
各单位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公示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表格(一式两份)上报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赵冰雪、邵天驰
联系电话:024-22581072、22581160
电子邮箱:szjjjsb@126.com
附件:1.辽宁省“安康杯”竞赛评比申报名额分配表
2.辽宁省“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
3.辽宁省“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推荐汇总表
4.辽宁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比申报表
5.辽宁省“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评比申报表
6.辽宁省“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评比申报表
7.辽宁省“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评比申报表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评比申报名额分配表
市、省产业 |
优胜单位 |
优胜班组 |
优秀组织单位 |
优秀个人 |
沈阳 |
9 |
9 |
8 |
9 |
大连 |
9 |
9 |
8 |
9 |
鞍山 |
5 |
5 |
5 |
6 |
抚顺 |
5 |
5 |
5 |
6 |
本溪 |
5 |
5 |
5 |
6 |
丹东 |
5 |
5 |
3 |
5 |
锦州 |
5 |
5 |
3 |
5 |
营口 |
5 |
5 |
3 |
5 |
阜新 |
5 |
5 |
3 |
5 |
辽阳 |
5 |
5 |
3 |
5 |
铁岭 |
5 |
5 |
3 |
5 |
朝阳 |
5 |
5 |
3 |
5 |
盘锦 |
5 |
5 |
3 |
5 |
葫芦岛 |
5 |
5 |
3 |
5 |
沈抚示范区工会 |
1 |
1 |
1 |
1 |
工交农建服工会 |
2 |
2 |
3 |
2 |
省产业工会 |
9 |
9 |
8 |
6 |
合计 |
90 |
90 |
70 |
90 |
附件2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
|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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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得分 |
组织领导 |
竞赛组织机构健全(3分),主要领导任“安康杯”竞赛组委会主任(2分)。 |
|
竞赛活动有计划、部署、方案、组织、检查、评比、表彰、奖励。(2分) |
|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培训、教育、宣传(18分) |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5分) |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业务知识培训。(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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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安全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整体文化建设中,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培训、操作演练、亲情教育、警示教育等安全文化活动。(4分) |
|
|
建立安全卫生宣传教室或安全文化长廊,悬挂安全卫生警示牌、提示卡,张贴安全卫生宣传画、横幅、标语、警示语等。(3分) |
|
|
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和《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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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组安全建设(10分) |
重视企业班组安全建设,通过班组日常教育、温情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广泛开展班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分),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优秀成果展示等班组安全文化活动(4分)。 |
|
安全管理(20分)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安全人员并形成网络(3分),安全生产管理有计划,有具体实施方案(2分)。 |
|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分),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分),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2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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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劳动安全卫生条款列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内容并严格执行(属高危行业必须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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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配备齐全,并按规定严格检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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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设备完好率100%(1分), 消防设备与器材齐全,有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和保养(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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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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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监督(20分) |
认真贯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健全三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考核及管理。(5分) |
|
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源点排查,并进行分级管理,及时整改(3分),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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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1分)及交管部门(1分)做好职工的消防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企业职工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章事故(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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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群众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活动。(3分) |
|
|
重视女工劳动保护,认真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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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控制(25分) |
未发生重特大事故。(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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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宣传(10分) |
组织开展省级“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进地方卫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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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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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为额外加分项 |
附件3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优胜单位
单位名称 |
企业分厂数 |
分厂参赛数 |
企业班组数 |
班组参赛数 |
企业职工总数 |
职工参赛数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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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班组
班组名称 |
所在单位 |
班组人数 |
班组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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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优秀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 |
组织参赛企业数 |
组织参赛班组数 |
参赛达标率 |
参赛职工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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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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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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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个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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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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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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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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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
评 比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省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制
单位名称 |
|
||||||
企业分厂数 |
|
企业分厂参赛数 |
|
||||
企业班组总数 |
|
企业班组参赛数 |
|
||||
企业职工总数 |
|
企业职工参赛数 |
|
||||
企业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参加安康杯竞赛的主要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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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评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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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 意见 |
|
||||||
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沈抚示范区工会、省产业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5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
评 比 申 报 表
班组名称
单位名称
所属省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制
班组名称 |
|
||||
所在单位 |
|
||||
班组人数 |
|
班组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中的主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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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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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沈抚示范区工会、省产业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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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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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评 比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所属省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制
单位名称 |
|
||||
组织参赛企业数 |
|
组织参赛班组数 |
|
||
参赛达标率 |
|
参赛职工数 |
|
||
参赛组织工作中的主要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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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沈抚示范区工会、省产业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7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
评 比 申 报 表
姓 名
单位名称
所属省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辽宁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制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职 务 |
|
||
单 位 |
|
||||||||
地 址 |
|
||||||||
电 话 |
|
邮箱地址 |
|
||||||
安康杯竞赛组织工作中的主要成绩 |
|||||||||
|
所在单位意见 |
|
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沈抚示范区工会、省产业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