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总工会“双服务”和市总工会 重点工作审计方案
- 发布日期: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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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计目标
围绕市总工会“双服务”和市总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通过揭示预算执行情况和资产监督管理情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发现问题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原因,提出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促进资金发挥更好的实效,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审计重点
(一)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审计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市总《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工会《全市工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加强肯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促进就业服务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保障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项目帮扶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职工集体福利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关爱女职工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网上工会建设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劳动就业、收入分配肯信访维稳检测三年工作方案》、《全市工会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和2020年市总工会重点工作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情况
重点审计相关内部控制能否合理保证资金的管理使用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三)资金使用实效情况
重点审计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四)违规违纪情况
重点审计工程建设、集中采购、重点工作项目及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等方面的情况。
三、审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承担市总“双服务”和市总工会重点工作任务的基层组织。
盘锦市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帮扶资金专户、机关工会) 6月份-7月份
县区级总工会(盘山县、大洼区、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辽东湾新区工会工委、高新区) 7月份-8月份
基层工会 (市直属基层工会50家+省市总专项资金22家) 9月份-10月份
四、审计工作安排
(一)审计准备阶段
1.市总经审办与市总各部室对接,确定审计项目,由市总经审办联系被审计单位,协调确定审计时间、延伸审计单位和行程安排,召开对接会议和市总工会“双服务”和市总工会重点工作审计专题培训班。
2.市总经审办联系授权审计单位,协调确定审计组成员名单,印发邀请函。
3.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外勤阶段
第一天:召开审计见面会。
第二天:审计被审计单位市总“双服务”和市总工会重点工作情况2018--2020年度。
第三天:审计被审计单位财务情况2020年度。
第四天:审计被审计单位“双服务”现场。
第五天:审计被审计单位“双服务”现场,向市总反馈初步审计结果。
第六天: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首先征求市总经审办的意见,其次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的意见,最后征求被审计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经审会主任的意见。
第七天:召开审计情况反馈会。
(注:上述工作安排天数是指自然日,非工作日。)
(三)审计报告阶段
1.审计组主审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交付市总经审办。
2.市总经审办正式印发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3.被审计单位于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报送市总经审会。
4.市总经审会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被审计单位于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市总经审会。
五、审计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层层责任制,形成经审组织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主动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责任体系。各县区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好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在全市工会形成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2.强化经费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工会经费和资产监督管理,加大审计力度,堵塞工作漏洞,做好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把专项资金使用对象进出关,做到精准识别和精准管理,严禁瞒报漏报虚报,确保工会资金和资产运行安全。
3.促进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八不准”规定,严禁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坚持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经审工作作为工会系统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会干部培训、教育之中,各级经审会要坚持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总“双服务”实施意见等纳入审计重点,加强风险防控,发挥审查审计的监督作用,营造工会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盘锦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相关法规制度
1、《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总工发[2011]27号)
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3、《工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辽工审发[2016]12号)
4、《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辽工审发[2016]13号
5、《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51号)
6、《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
7、《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
8、《辽宁省总工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工发[2016]61号)
9、《辽宁省县以上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辽工发财字[2019]15号)
10、辽宁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11、盘锦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