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事一奖”活动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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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总工会,辽东湾新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委,各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总工会工作部署,为落实“双服务”工作任务,组织职工广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交流、技能培训,踊跃参加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发挥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示范带动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即“五小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创新活动,采取一事一奖方式,广泛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 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新时代辽宁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盘锦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以“安全生产、提高效率、提升质量、创新技术、节能减排”为重点,注重职工岗位创新,注重解决一线问题,注重增强创新能力,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培养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优势,着力培养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队伍,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推动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做贡献。
二、活动内容
以“五小活动”为主要内容,结合单位特点和实际,组织一线职工、立足一线岗位、解决一线问题,注重发挥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引导和模范带头作用,在涉及安全生产、发明创造、创新革新、工艺改造、新操作法、节约环保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力求创新,注重原创,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1.围绕产品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应用于生产实际,推进技术进步,对本单位、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研究解决制约本单位、本行业生产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点问题,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和地方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对落后的技术设备、不合理的工艺和陈旧的操作方法进行革新、改造和提出建议,促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对提高单位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4.针对降低能耗、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进行革新、改造和提出建议,对企业生产或职工生活有明显环保、节能效果。
5.围绕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提升生产和管理水平, 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实现企业、职工、社会共赢。
6.机关事业单位可借鉴企业开展活动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动员职工从提升岗位技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入手,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服务水平。
三、参与范围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一事一奖”活动有效开展,市总工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一事一奖”活动评审小组。
1.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军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张军、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人杜春辉、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工作人员刘欢欢、刘旭、陈龙。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征集合理化建议和奖励等日常工作。
2.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组织与基层工作部、宣教部、经审办、产联办组成,共同负责活动的评审、表彰、宣传、监督等工作。其中,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组织评审小组对征集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审核评选。
五、评选和奖励
1.各单位填报《“一事一奖”申报奖励审批表》,每项申报不超过5人。
2.市总工会“一事一奖”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奖励事项进行实地考核,确定奖励事项和获奖等级。
3.奖励标准: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励1000元。
4.申报时间节点为每月20日,申报截止到10月31日。
5.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积极争取单位行政支持,根据职工需求和期盼,给予适当奖励。
六、有关事项
具备以下之一者,不在奖励范围:
1.已经获得省总工会表彰的。
2.已经在市总工会申报过的。
3.不在“一事一奖”的奖励范围内的。
七、具体要求
1.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要关心勇于实践“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职工的成长和进步,注重发挥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热情,实现开展活动常态化。
2.各县区、经济区企业由所在县区、经济区工会推荐申报,市直各局、企业由所在单位工会推荐申报。各级工会组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积极推动,择优上报。
3.注重活动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一事一奖”活动的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利用工会及其他宣传资源和手段,做好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
4.本方案由盘锦市总工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上级工会如有另行规定,则及时修订。
联系人:杜春辉 刘欢欢
联系电话:2835829
邮箱:pjszghscb@163.com
附件:“一事一奖”申报审批表
盘锦市总工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一事一奖”申报审批表
单 位: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奖励人员 |
姓 名 |
性别 |
所在岗位 |
职务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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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预测(行政或财会部门认定)
(盖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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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况(必须标明事件发生的年、月、日、时,可另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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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 评审小 组意 见 |
签字: 2021年 月 日 |
市总领导审批 意见 |
签字: 2021年 月 日 |
注:本表须打印填写(除签字外),不得随意更改、不得有空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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