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工会经费 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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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行: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定期存款资金存储管理暂行办法》,现拟组织兴隆台区总工会工会经费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参与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工会经费定期存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主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5、同一总行的分支机构只能选派一家分(支)行参与此次竞争性选择。
二、竞争性选择评审会议
1、参会人员:各参与银行代表,每家银行不超过3人。
2、会议内容:各参与银行陈述本行利率报价等总体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竞争性选择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3、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请各参与银行于2021年4月6日17时前将加盖公章的《银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附后)、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等参与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兴隆台区总工会财务部212室报名。
四、特殊需求
本次区总工会经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 不再另行开设活期存款账户。
五、评选办法
本次兴隆台区总工会工会经费定期存款竞争性选择银行评分标准由两部分组成,两者权重占比各占50%。一个是各参与行的上浮利率情况,满分为100分;一个是各参与行的基本情况,满分为100分。
联系电话:0427-2812413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7号(盘锦市烟草专卖局西侧)
附件:
1、银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廉政承诺书
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银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廉政承诺书
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竞争性选择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参与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工会经费定期存款竞争性选择过程中,我方郑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选择,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机关干部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选择,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报价银行,与其它参与竞争性选择银行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员恶意串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严格履行定期存款约定义务,不在履行义务过程中采取降低服务质量或标准、拖延资金汇划时间等方式损害盘锦市兴隆台区总工会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银行(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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