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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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总工会,辽东湾新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省市总“双服务”工作落地见效,建设适应盘锦全面高质量发展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按照《关于建设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通知》(盘工发[2020]42号)要求,经申报,市总工会实地考核,进行综合评价,决定命名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等4个单位为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见附件),市总工会为每个培训基地给予支持资金5万元。
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动企业从实际出发,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扩大有效覆盖面,不断将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推向深入。市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实行动态化管理,市总工会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评估,根据培训内容、培训规模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市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进行适当调整。市级培训基地要对接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职业技能需求,坚持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相统一,采取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做好精准服务,不断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各培训基地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市总工会拨付的支持资金。市总工会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师资配备、教材教具购置、基本设施改善和培训课程开发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购买通讯设备等项目。
附件: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名单
盘锦市总工会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名单
1.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2.盘锦福德汇职业技术学校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3.盘锦鼎信商业学校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4.盘锦预备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