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市总公告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动模范本科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精神,切实关心爱护劳模、做好劳动模范素质提升和人才培养工作,全国总工会决定2020年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继续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劳动模范本科班。现就做好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学习形式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

社会工作

高起本

4-5年

40 A

集中学习+分段学习

社会工作

专升本

2-2. 5 年

40人

集中学习+分段学习

人力资源管理

高起本

4-5年

40 A

集中学习+分段学习

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

2-2. 5 年

40 A

集中学习+分段学习

二、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

(一) 免试入学: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所在省级工会推荐。

(二) 单考单招:省部级劳模以及内蒙古、广西、西藏、 宁夏、新疆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地市级劳模,由所在省级工会推荐并参加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入学资格。

(三) 报名高起本层次的劳模考生需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力(中专、职高、中技);报名专升本层次的劳模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文凭。

(四) 被推荐劳模考生在入学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按照教学要求参加集中学习。

三、推荐程序和报名方式

(一)推荐程序:推荐报名工作由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负责劳模管理的劳动经济部门完成。劳动经济部门对劳模资格进行认 定并提出推荐人选,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做好组织协调和上报工作。

(二) 提交材料:被推荐劳模需将以下材料报送所在省级工会负责劳模管理的劳动经济部门或相关部门。

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年劳模本科班招生报名审批 表》(可在 http: //news. culr.edu.cn/pxzx下载。A4纸型, 一式三份)。

2.相应级别的劳模荣誉证书复印件(A4纸型,一份)。

3.身份证、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型,各一 份),报名专升本专业需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认证并打印认 证报告(A4纸型,一份)。

4.请各省级工会负责劳模工作的部门将上述材料备齐并 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9月10日前,以特快专 递方式邮寄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劳模学院), 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cjyl869@163.com

(三) 信息采集:被推荐劳模本人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 式完成信息采集。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登陆“2020年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报名系统"

http://p. xiaoqiandao.com/share.html? eid=5eal0655c60a794ca71324aa进行线上报名。

四、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招生要求,有关审批材 料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汇总,经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全总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2020年12月 全国成人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劳模本人。被录取的劳模学员2021年3月入学(具体时间等事项见 录取通知书)。

五、学习费用

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入学体检费全免,生活费用自理。

六、教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改革的总体要 求,为进一步满足劳模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实际需求,教学 安排如下:劳模本科班均为第一年集中在校学习;高中起点 本科班第二、三、四年每年集中返校1 — 2个月,专科起点本 科班第二年集中返校1 — 2个月,进行专业课程的面授和辅 导,其余时间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在岗位边工作边学习,通过 在线课程进行学习,由相关课程教师和学业导师进行辅导。

七、学历学位

学员学习成绩合格者,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学历;符合相关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劳模本科班招生的有关未尽事宜,请与中国劳动关系学 院继续教育学院(劳模学院)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劳模学院)综合楼514室,邮编:100048。

联系人:任超群

联系电话:010-88562332. 88561931

邮 箱:cjyl869@163.com

网 址:http://news.culr.edu.cn/pxzx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0年6月5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报送第二批劳动和技能竞赛先进典型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建设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