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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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总工会,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委,各基层工会:
按照省总工会“双服务”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加快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养更多的工匠、技能名师等高技能人才,造就适应时代发展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更好地发挥广大职工在我市全面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利用企业、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资源,建设一批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培训基地在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全员培训的同时,能够向社会提供公共培训。制度健全,有规范的教学管理和实地
培训服务体系及稳定的师资队伍,有一定规模的教学场所和硬件设施。每年实名制培训达到一定规模,培训专业特色明显,适合职工培训需求。近年开展过系列技能培训,培训效果较好,学员满意率高,具有良好社会效益。
二、基地审定
由各县区总工会、经济区工会工委和基层工会申报,经市总工会实地考核、综合评定后,择优选取,命名为“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市总工会统一挂牌。
三、资金支持
市总工会对每一个基地给予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师资、购置教材教具、改善基本设施,扶持基地建设和实训课程开发等,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提倡各县区总工会、经济区工会工委和企业适当投入。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总工会、经济区工会工委和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基地建设条件要求,坚持优中选优,切实做好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
2.做好对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管理、服务和指导工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培训基地作用,为广大职工提供方便、实用、免费的实名制培训服务。
3.请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申报培训基地材料加盖公章上报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 系 人:杜春辉 刘 旭
联系电话:2835829 15504271500 15842795900
电子邮箱:pjszghscb@163.com
附件:盘锦市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
盘锦市总工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