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总工会关于暂停“清明祭扫”倡议书
- 发布日期: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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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职工:
正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又逢传统节日清明节到来,根据国家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民传字〔2020〕44号)要求,清明节期间全市暂停祭扫活动。市总工会特向全市广大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停止一切室外祭祀活动
广大市民要自觉按照通告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组织聚集性祭扫活动,防止疫情扩散和反复。不到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烈士陵园、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场所进行祭扫活动,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林地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农田坝埂焚香烧纸、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烧荒等一切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等行为。
二、倡导文明祭祀
缅怀先人,重于心不拘于形。倡导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撰写缅怀文章、网上祭祀等绿色文明低碳的祭祀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培养健康的节日生活方式,在缅怀与追思中增强对自然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共同维护青山绿水蓝天。
三、倡导节俭祭祀
倡导树立厚养礼葬的时代新风,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亲人逝去后,倡导白事简办、节俭办丧、文明祭扫,反对铺张浪费、抵制庸俗、愚昧的祭扫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以节俭方式追思故人,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无憾。
四、倡导党员干部带头
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要求,主动纠正和制止违规行为。用实际行动引领身边群众,共度一个健康节俭绿色安全的清明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祭扫是一种形式,是对先辈的怀念和尊重;文明是一种风尚,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祭祀的方式追思先辈、祭祀逝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践行文明祭扫新风尚贡献力量。
殡葬服务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殡葬服务科:0427-2886533
市殡仪馆:0427-3894911
市鹤栖园公墓:0427-5624444
市陵园公墓:0427-3890678
大洼区殡仪馆:0427-8840147
大洼区龙凤园公墓:0427-8844444
盘山县启福园公益性公墓:0427-59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