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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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总工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总工会在中共盘锦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指示、决议和省工会代表大会、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推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同时履行好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研究制定我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全市各级工会依法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开展困难职工救助和帮扶工作,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建功立业活动、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协助政府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及省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省、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承担厂务公开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职工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的国际联络和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组织部、宣教部、民管部、生活部、生产部、法律部、女工部、财务部、经审办、教科文卫体、干校、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劳模办、网络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盘锦市总工会机关
2、 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43.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3.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19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43.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0.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 元。
2.项目支出362.6万元,主要包括群众团体事务26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总工会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9万元,项目支出36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3.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1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75.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3.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2.21万元(其中办公费7.69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11.83万元,取暖费25.48万元,维修费7.69万元,专用燃料费0.35万元,委托业务费8.25万元,)。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60.54万元,主要是职工文体中心功能性修复资金110万元,绩效考核47.64万元,劳模表彰大会8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5万元,包括:
(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是困难职工帮扶救助。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6万元,主要是劳模荣誉津贴3.01万元,困难职工取暖费49.0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总工会运行经费支出75.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3.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2.21万元(其中办公费7.69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11.83万元,取暖费25.48万元,维修费7.69万元,专用燃料费0.35万元,委托业务费8.25万元,),比2015年减少万11.33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电费和专用材料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总工会共有车辆1辆,为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1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2016年度财政拨付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施了自评,评价等级为优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群团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