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届“盘锦印象·旅游文化工艺品(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暨“全国高校苇画稿新锐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7-08-02
- 浏览次数:95
为大力弘扬盘锦传统地域文化,深度宣传盘锦旅游资源,拓展创业、就业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以文化创意设计推广盘锦地域特色和旅游品牌,为打造盘锦全域化旅游城市助力,盘锦市总工会联合盘锦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盘锦市文化广电局等多部门决定举办盘锦市第二届“盘锦印象·旅游文化工艺品(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暨“全国高校苇画稿新锐设计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介绍
(一)活动目的
为充分展示盘锦旅游城市形象,深度宣传推介盘锦旅游资源,提升我市旅游工艺品创意水平和研发能力,在更高平台上推出一批地方文化符号明显、市场适销对路的旅游文化工艺产品,延长盘锦市旅游产业链,提升旅游产业的经济比重。同时,深度挖掘全国高校设计人才,推动盘锦苇画艺术创新发展,将盘锦苇画艺术推向全国。
(二)活动宗旨
本届盘锦印象”旅游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以“弘扬盘锦工匠精神、传承地域文化经典”为主题,以最美湿地为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搭建东北地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大赛原则
1.高起点。坚持高起点、国际化、持续性、重实效,整合海内外国内外资源,打造一流的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2.创新性。提倡创新精神,让知识成为核心价值,让创意、创新、创造者收到尊重,让知识产权拥有者拥有财富;
3.共赢性。为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提供出口,将参赛作品与商品研发、制做销售对接,使多方合作共赢;
4.市场化。创意设计理念和作品要充分反映盘锦市地域文化特色,景区(文化区)特点,符合旅游礼品市场需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前景。
5.挖人才。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对优秀的设计师匠人进行长期高效培养,推动产品成果转化。引入天使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基金等对优质项目进行孵化,打造产业升级。
(四)大赛名称
盘锦市第二届“盘锦印象·旅游文化工艺品(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二、活动主题
以盘锦黑石油、红海滩、绿苇荡、金水稻、青河蟹、蓝海洋、白海鸟等丰富地域经济文化资源为元素,秉承新理念,新创意,设计独具盘锦特色的旅游文化创意设计作品等。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盘锦市总工会、盘锦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盘锦市文化广电局、盘锦市商务局、盘锦广播电视台、盘锦日报社、盘锦市妇女联合会、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协办单位:
兴隆台区总工会、大洼区总工会、双台子区总工会、盘山县总工会、辽河口经济区总工会、辽东湾经济区总工会、大洼区文旅局、兴隆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双台子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盘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辽东湾经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辽河口经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盘山县文广局、兴隆台区文广局、双台子区文广局、兴隆台区商务局、大洼区商务局、盘山县商务局、双台子区商务局、辽河口经济区商务局、辽东湾经济区商务局、大洼区妇女联合会、盘山县妇女联合会、双台子区妇女联合会、辽河口经济区妇女联合会、辽东湾经济区妇女联合会。
学术支持:
鲁迅美术学院、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渤海大学。
承办单位:
盘锦红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辽宁中艺联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盘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赛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盘锦市总工会生产部,具体负责大赛的策划指导、组织协调、联络咨询等。
四、活动安排
1.组织报名(8月2日至8月16日)
在盘锦日报、盘锦广播电视台、盘锦电台、盘锦市总工会网站、我爱竞赛网、赛氪、去竞赛网、大学生赛事资讯、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宣传公告并征集报名。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展厅设计施工(8月2日-8月11日)
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确定进入展厅、展位的作品。同时对展厅展位设计布置。按类别设置主题展厅,展厅内区域分明。安装多媒体展示区、实物商品展柜、平面作品展示墙等。
3.作品收集、运输及摆放(8月11日-8月16日)
由市总工会统一收集的参赛作品要统一装车运输至油田美术馆展厅。8月16日完成作品及名签的摆放。
4.马拉松现场展位设计及摆放(8月16日-8月25日)
提前做好展位设计及摆放位置,为9月2日马拉松当天活动做好准备,所有工作需在8月25日完成。
5.启动仪式(8月2日)
议程:宣读大赛章程、回答记者提问、启动宣传活动。
参加人员:大赛组委会成员、各大媒体代表、参赛代表、组织观众共计100人。
地点:辽河美术馆
6.作品展示及评审阶段(8月30日-9月13日)
邀请媒体、市民参观并现场设置二维码,观众可扫码投票。邀请专家评审对入围作品进行初审,入围后的作品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后,邀请专家进行二次评审,评审结束后将作品统一装车运输至广厦艺术街进行二次展销。
7.数据统计阶段(9月14日-9月19日)
工作人员将按照网络投票加上专家评审的总分数进行依次排名。
8.广厦艺术街展销时间(9月14日-10月27日)
9.公布评审结果 (9月20日-9月25日)
经组委会统计、汇总、核实,并最终宣布比赛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10.颁奖仪式(9月30日)
议程:开场文艺表演、领导讲话、宣读评审结果、公证处公正、颁奖、大赛闭幕词。
参加人员:大赛组委会成员、媒体代表、获奖选手、组织观众共计500人。
五、参赛商品类别及要求
参赛作品需涵盖盘锦旅游文化创意设计特色和区域发展特质,融入盘锦文化,带有盘锦特色符号。参赛作品分为三大类,即创意工艺品类为(A)类、文化艺术类为(B)类、创意商品类为(C)类。
A类——创意工艺品类
1、苇草工艺品类
(1)包括用芦苇、稻草、蒲草完成的雕塑作品,结合“盘锦印象”主题,造型新颖,形象逼真。文化表达以及创意设计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创新性。
(2)旅游日用苇草柳条编织类
生活日用类芦苇、柳条、蒲草编织品及衍生品等。
如芦苇编制的苇席、苇垫、苇篓、苇帘等。蒲草编制的草鞋、坐垫、花瓶、沙发等。柳条编制的家具、办公用品等。
2、特色旅游纪念品类
(1)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用苇草沾制的生肖、星座、宠物等,具有浓郁盘锦地域特色的创意性旅游商品。
(2)精品盘锦苇画类
主要包括用辽河口红海滩芦苇制作的盘锦苇画。盘锦苇画与其他地域的苇画从选材到制作工艺有明显的区别,层次突出,浮雕效果明显。“最美湿地”主题突出,盘锦游礼思想彰显。
(3)创意设计用苇草、柳编制作的盘锦特产商品包装类
包括用芦苇、柳条、蒲草等地产材料制作的各种盘锦特产的外包装,增加旅游商品盘锦特产的附加值。如: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的外包装等。
3、民间工艺品类
(1)生活日用类陶瓷,包括:陶器、瓷器、砂器等。传统日用陶瓷:工业化生产的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和其他生活用具。
(2)旅游类工艺品,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工艺制品等。
工艺美术品大类: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刺绣、印染手工艺品、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金属工艺品、工艺画、首饰、皮雕等。
观赏类的民间工艺制品:如年画、剪纸、刻纸、花灯、屏风、鉄画、烙画、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画、装饰挂件等。
玩赏类民间工艺制品:如传统玩具、皮影、木偶、风筝、风车等。
B类——文化、旅游艺术类
1.最佳创意文化旅游区域:该奖项将围绕盘锦市内多个文化旅游区域的旅游商品发展水平、区域文化旅游宣传创意和推广、特色旅游商品的创意和研发等多个指标进行评比。
2.盘锦旅游魅力创意小镇:盘锦市内具有旅游文化特色的村镇(民宿),在发展模式、文化表达以及规划创意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创意性。
3.盘锦创意景区景点:盘锦市内正在经营的旅游景区景点,在服务设计、营销宣传设计、管理模式设计、智能化设计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创意性。
C类——创意商品类
1.盘锦旅游餐饮文化创意设计:包括盘锦旅游餐饮创意设计,涵盖菜品创意设计、室内装饰装修创意设计、菜牌创意设计、团队形象展示创意设计、品牌Logo设计等。
2.旅游特色食品类
旅游即食类的地方风味特色食品。
即食类的地方风味特色食品是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打开包装即可食用的,具有地方独特风味的固体状的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3.旅游酒类
盘锦市内久负盛名的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米酒等。
六、参赛作品格式及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创意由参赛人自由发挥,要求线条清晰、主题明确,每位选手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
2.作品均已电子作品形式参赛,大小限制在5M以内。
3.参赛作品权属清晰、无版权争议。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要提交权利证书复印件。
4.参赛者上报的每类参评商品不超过5件/套,各类参评商品不得交叉报送。
5.参赛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5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30公斤,体积不得过大。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手工制造的旅游工艺品不得是孤品。
6.每项参赛商品原则上应为同一或同组材质。
7.技术要求:食品类、饮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8.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评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9.大赛获奖作品由大赛组织者留存,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图纸均不再退回。未获奖的作品模型、样品将在评选结果公布30天内自行取回,逾期视为放弃。
10.凡通过邮寄方式参赛作品样品,在邮寄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破损等问题,大赛不承担责任。
11.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作品一经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或其授权人可以在任何场合下无条件无偿使用。
12.大赛组委会欢迎各种形式的商业合作和后续产品开发。
七、相关说明
1.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严禁仿制、拷贝和抄袭。如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法律责任自负并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若已获奖,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奖励并追回奖金。
2.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4.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盘锦旅游宣传活动。
5.上届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允许报名参赛。
6.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凡报名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表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
7.为确保大赛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市公证部门将对本次大赛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8.各县区总工会、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务必广泛发动宣传,深度寻找挖掘,按照此次大赛的相关要求、评比标准和规定时间,认真做好组织报送工作。
八、参赛作品报送办法
请参赛选手严格按参赛和申报表要求,认真填写参赛作品设计主题、基本构思、工艺流程、使用材料、销售价格等方面内容(商业机密由参赛者自行保护),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报名办法一:
登录“盘锦市总工会”下载《盘锦市第二届“盘锦印象”旅游文化工艺品(商品)创意设计大赛设计作品申报表》。并提交至邮箱:pjszghscb@163.com。
报名办法二:
关注“盘锦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并点击下方菜单“我要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表。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1-6号盘锦市总工会608室。
九、奖项设置、评审方法及标准
(1)现金奖励
1.A、B、C三大类均设如下奖项:
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 6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1000元;优秀奖5名,每人奖金500元。
2.苇画平面稿奖项(全国高校):
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500元。
(2)其他奖励机制
1.优秀作品将在专业展厅展览、售卖;
2.作品将获得国内外知名文化展参展、观展名额;
3.优秀苇画平面稿作者将有机会和苇画手艺人进行免费的技艺学习体验,最后将稿件制作成苇画,并同步挂售手艺人已有的销售渠道进行利润分成;
4.优秀选手及作品将接受专访,并被拍摄成专题片在媒体播放。
5.授予一等奖获得者为“盘锦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奖者为女性的同时授予“盘锦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并作为“盘锦工匠”评选优先条件。
(3)其他奖项
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设立最具市场潜力的特等奖1项。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媒体公示。证书由大赛组
委会出具并加盖印章。
十、评选方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众评选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参赛作品按不同类别由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
3.入围作品经公众在网站和微信公共平台公开投票评选后,专家进行复评,评出本届大赛各奖项获奖作品。评选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发布公示;
4.实物类获奖作品将进入盘锦旅游商品销售认证体系,成为盘锦旅游推荐产品;
5.获奖实物作品将在红海滩廊道或辽河美术馆举行专业展览;
6.创意设计类方案获奖后将进入盘锦旅游商品生产体系进行系统研发。
十一、评选标准
创作性占30% (30分)
设计应为原创作品,带有“盘锦”元素的优先评选。结合盘锦旅游产业特色进行创新,具备新颖的构思和概念,充分考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同时强调绿色与环保的理念。
审美性占20% (20分)
设计要符合美学形式法则,具备持久的美感和观赏性,并且符合新时代消费者的审美需求。
实用性占20% (20分)
设计要有实用的功能和良好的用户体验,便于收纳和下载,符合旅游商品的属性和特征。
可行性占20% (20分)
设计要结构简单、便于加工和生产,有较强的量产可行性,同时关注设计的市场可行性,成品的价格区间应符合旅游商品的行业属性。
纪念性占10% (10分)
设计要能吸引游客及普通消费者让人有爱不释手的感觉,符合辽宁及所在城市的文化地域特征,具备一定的纪念意义。
十二、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人或设计者,必须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主办方拥有对所有作品的使用权,无偿用于今后的各类宣传、展览、媒体报道等活动。并优先应用于盘锦旅游的相关产业。
3.其它说明。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需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并在赛前签署承诺书。
十三、宣传方案
1.宣传宗旨:
(1)通过各种广告形式全面展示盘锦市的地域文化、旅游文化、人文风貌,推广盘锦地域特色和旅游品牌,为打造盘锦全域化旅游城市助力。
(2)为活动宣传造势,提升知名度,带动人气;达到预期宣传目的;
(3)形式多样、合力聚焦,通过消息、专访、答记者问、专题广告等多种形式,做好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宣传,形成舆论声势。
2.宣传计划:
盘锦广播电视台:
(1)前期宣传(8月2日-8月15日 计14天)
在主流媒体播放宣传广告,使活动逐步升温。投放渠道为:市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新体,户外广告等。
(2)中期宣传(8月30日-9月13日 计14天)
全渠道重点时间段铺设广告,使整个活动宣传达到高潮。介绍本次展会特色、筹备进度、并安排部分专访。投放渠道为:市、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等,宣传报道等。
(3)后期宣传(9月13日-10月1日 计18天)
报道展会氛围并做好总结及深度报道。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1)前期宣传(8月2日-8月30日)
在校园赛事渠道及资讯平台进行赛事信息投放。投放渠道为:我爱竞赛网、赛氪、大学生赛事资讯等。
(2)中期宣传(8月15日-9月1日)
重点高校(八大美院)及发达地区学校宣传活动落地,扩大赛事知名度。投放方式为:招募校园大使,由其负责团队组建和赛事宣传物料的张贴、宣讲活动等。
(3)后期宣传(9月1日-10月1日)
赛事结果公布及后续展会事宜跟进,维护好赛事官方形象,便于下一届赛事的顺利开展。
3.宣传内容:
盘锦广播电视台负责内容:
(1)回答记者提问,邀请主流媒体发布软文报道;
(2)活动预热宣传片、广告片;
(3)新媒体宣传页面;
(4)活动负责人接受专访;
(5)电台广告。
大连理工大学:
(1)大学生主要信息渠道的赛事信息投放;
(2)赛事物料设计(海报、喷绘等);
(3)校园团队的组建及活动宣传落地;
十四、工作分工
盘锦市总工会:活动总指挥。负责成立赛事组委会的建立,组织会议部署工作,跟进活动进度,监督活动完成质量。
盘锦广播电视台:负责大赛整体宣传活动。负责宣传物料制作、媒体投放、专题片、新闻采访、新闻发布会媒体邀请、颁奖典礼录制播出等。(除大连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创行团队特定宣传外)
联系人:王兴森 联系电话:18642770080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
联系人:王 楠 联系电话:13842721234
盘锦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毕志明 联系电话:15142717716
盘锦红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大赛整体执行工作,包括新闻发布会、颁奖仪式、展馆物料搭建、氛围布置、投票系统。
联系人:王剑桥 联系电话:13909879118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创行团队:负责苇画设计大赛部分全部工作。包括赛事组委会的建立、赛事评委的邀请、活动信息的投放等。
联系人:张俊辉 联系电话:18524272773
盘锦市总工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