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关爱,从“心”开始——盘锦市“女职工关爱室”发挥大作用
- 发布日期: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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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总工会女职部将建设推广“女职工关爱室”作为“女职工关爱行动”系列活动之一进行大力推广,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母婴关爱室(女职工特殊关爱示范室)”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企业、机关事业、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和公共场所中逐步建立“女职工关爱室”,并使其逐步向“一室多用”方向发展。
女职工特殊关爱室为孕期、哺乳期和生理期女职工提供的私密场所,其既可以是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内的固定场所,也可以是对会议室、储藏室、活动室等场所稍加改造后充分利用的临时性场所。市总女职部到已建立“女职工关爱室”的8家单位,通过参观场所、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专项调研,指导、督促各个建设点严格按照辽宁省“女职工关爱室”示范点创建要求,从场所、设施配置、场所管理及配套服务等方面规范运作,现有数十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受益。
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职场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呵护关心,扩大“女职工关爱室”品牌效应。我市建立的8个单位,一次性全部被省总授予辽宁省“女职工关爱室”示范点,并给每个示范点一个牌匾和2000元共计16000元的补助资金。“女职工关爱室”建设作为一项服务于女职工的公益项目,在实际建设运作中,深受职场女职工的欢迎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