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总工会拟在全市广大职工中评选2015年度“50佳职工创业带头人”和“10佳创业带头人标兵”
- 发布日期: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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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职工创业创新,着眼创新带动创业,创业推动创新,使创新创业活力充分迸发,创业创富源泉充分涌流,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新姿态,盘锦市总工会拟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2015年度“50佳创业带头人”和“10佳创业带头人标兵”,对勇于创业、善于创业、敢于创业并带动较多人就业的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欢迎广大职工踊跃参与到创新创业大潮中,为盘锦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一、评选条件:
1、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注册成立的企业;
2、带动就业10人以上,且建立工会组织的。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1月31日
三、评选办法:参评企业按企业注册登记所属县(区)、经济区上报各级工会,再由工会成立专家评审组评选出“50佳创业带头人”和“10佳创业带头人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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