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总工会开展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工作
- 发布日期: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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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相关要求,准确分析当前我市劳动关系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现就加强全市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工作
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是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前提,只有经常性的分析研判,才能做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有效防范群体
性事件。各县区总工会、经济区工会工委、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程,进行研究和安排。为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市总工会成立了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课题组。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春担任组长,市总工会办公室、民管部、生活部、生产部、法律部为成员部门,负责对全市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指导、分析和汇总工作。
二、明确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范围
1、关于工会参与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的情况分析;
2、关于职工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分析;
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4、关于劳动争议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分析;
5、关于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和劳务派遣的情况分析;
6、关于职工队伍状况、工会维稳工作的情况分析。
三、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机制
(一)建立劳动关系监测点,掌握劳动关系动态情况。按照中央[2015]10号文件、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劳动关系研判实施方案》和全总十六届七次主席团会议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预判、预报和应急处置机制”的要求,省总工会随机抽样确定我市44户不同类型企业(见附件2)作为监测点,企业填写《全省千户企业劳动关系监测月报表》(见附件1),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对企业生产运行、裁员计划和动向、职工收入及支付变化、企业欠薪等情况进行监测。企业要确定专人负责监测月报,月报纳入工会信息统计系统,以电子表格形式,每月8日前填报。省总将按照每人每年500元标准,给予信息报送工作补贴。
(二)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员队伍。在44户企业中,每户选择10名职工(有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企业,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不少于2人)、厂长(经理)、工会主席各1名,作为市劳动关系监测员,开展网上问卷调查。职工调查问卷请到辽宁省总工会网站(www.lnszgh.org)进入调查问卷填写。问卷调查要利用工余时间完成,省总拟按照每份问卷每次50元标准,给予问卷填写者信息采集费补贴。问卷调查,每年5月8日和10月8日各进行一次,上报省总工会,进行统计分析并作出劳动关系研判。
(三)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工作群。为加强工作联系,市总工会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员工作QQ群和微信群。企业监测月报负责人和问卷填写者要加入QQ群(群号:484296031)。
(四)做好辽宁省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信用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大力推进系统数据的录入与应用工作逐步向百人以下拓展,建设成为具有辽宁特点的企业劳动关系责任标准。各县区总工会、各经济区工会工委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所属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的推进和部署。省总将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对劳动关系信用信息员补助。
四、几点要求
1、及时进行劳动关系情况收集汇总。各县区总工会、经济区工会工委要在每年5月上旬和10月上旬前,收集本地区劳动关系变化的相关数据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课题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形成我市劳动关系情况综合分析报告,上报省总工会和市委。
2、各县区、经济区企业劳动关系信用信息员抓紧时间对第二批“辽宁省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信用信息系统”企业数据的录入。(44户样本企业中,第一批未录入系统的,将作为第二批企业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