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念辽东湾新区建区10周年第二届“海之韵”职工广场健身舞(操)大赛活动方案
- 发布日期: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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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纪念辽东湾新区建区10周年,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丰富公共文化供给,活跃全市职工文化生活,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职工广场健身舞(操)大赛,营造良好文化体育氛围,提高我市广大职工群众的健身意识,推广具有健身与现代气息相结合的广场舞蹈,展示我市职工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使职工广场舞(操)这一喜闻乐见的舞蹈形式更深地融入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促进我市职工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盘锦市总工会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
盘锦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盘锦市群众艺术馆
盘锦振兴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盘锦市秧歌协会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 春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郭康生 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王新宇 盘锦广播电视台台长
副主任:滕凤余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 强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杨 光 盘锦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成 员:张 军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宣教部部长
刘德刚 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主任
刘 仁 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李轶楠 市群众艺术馆党支部书记、副馆长
施 清 盘锦广播电视台工会副主席
徐致祥 市秧歌协会主席
汤明星 盘锦振兴嘉禾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职工广场舞(操)大赛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主任由刘德刚、刘仁兼任,成员:徐致祥、王浩、刘远达、郑岩、毕波、文峰等。为确保赛事公平、公正,由组委会邀请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决赛现场由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对比赛结果进行公证。
三、参赛事项
(一)参赛区分: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赛。以各县区(经济区)、油田和市直各系统为选送单位,油田和市直各系统报名参赛由兴隆台区牵头。各 县区(经济区)组织初赛、复赛,从中选拔优秀团队参加巡游展演和决赛。
第二阶段:组织优秀团队举办集中巡游展演。
第三阶段:决赛。参加决赛的队伍为各县区7支,油田、市直系统地区4支(由兴隆台区选拔产生),各经济区4支。
共计40支队伍参加决赛。分村镇、城区两组进行决赛。具体划分为:两区、油田和市直单位为城区组,共18支队伍。两县、经济区为村镇组,共22支队伍。
(二)参赛项目:职工广场健身舞(操)是群众在文化广场自娱自乐、有音乐伴奏的健身娱乐舞蹈表演,包括健身舞、集体舞、现代舞、秧歌、健身操、太极拳、武术、轮滑等门类。要求以集体舞为主体表演形式。
(三)参赛要求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舞蹈爱好者均可参加。凡报名参赛的选手,由所在参赛队统一办理人身保险,在比赛期间如遇身体不适者,请不要勉强参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每个参赛队的选手人数为30人至50人,每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队。如发现队伍或队员兼顾参加、则取消相关队伍参赛资格。
3、每个参赛队报名时,需报所表演节目的名称,提供音乐伴奏光盘,时长5分钟以内。
4、每个参赛队在服装、旗帜、表演等项中,应展现我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的精神风貌,展现新盘锦、新港城、新气象特色风采,展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地域风俗。
(四)动作艺术性要求
1、展现健康明快、欢乐和谐的文化特点,具有时代感、能抒发健康情怀,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能够充分展示文体健身风采。
2、音乐清晰饱满,紧扣比赛内容,有良好的视听效果。动作整齐、一致、到位,富有节奏感,表情乐观自然,有较强的表现力,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能充分展示本次大赛积极向上的体育健身精神。
3、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4、表演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
(五)奖项设置:分村镇代表队和城区代表队两项。分别设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4名,三等奖各5名,特色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时间地点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预赛阶段,报名时间由各县区(经济区)自行决定,建议各地区预赛不设等级奖项,只产生参赛队伍。
2、预赛报名地点:各县、区文化馆,辽东湾新区党群工作部,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群办。
3、决赛报名地点:盘锦市群众艺术馆,由各县区(经济区)统一报名。截止日期8月31日。
联系人:王浩 2881869 13804273933
4、报名要求:报名表须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二)比赛事项
1、预赛时间:由各县区(经济区)自行决定,报市大赛活动组委会同意,市大赛组委会将全程参与。
2、展演时间:9月8日(周二)下午15时至17时,地点在田家镇学府大街西段(暂定)。
3、决赛时间:9月16日(周三)全天,地点在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上午村镇组,下午城区组(暂定)。
9月初,大赛组委会召开预备会议,由各领队抽签产生各队比赛顺序。
五、评委评分
(一)评委组成:邀请业内舞蹈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受邀评委必须能做到熟悉广场舞(操)项目特点,理解广场舞(操)竞赛规程和评分规则,并能公正评分。
决赛现场由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对比赛结果进行公证。
(二)评分办法(10分制)
本评分办法为室内小队伍决赛使用。
1、总分10分,以0.1分的形式对错误进行扣分。
2、在评委的评分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各一名,然后计算平均分为有效分,有效分综合评判长的加减分后为该队最后得分。
3、评分标准
A上场参赛队员人数符合规定,满分为0.5分;
B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具有创意,具有时代感,满分为2分;
C舞蹈动作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与创新力,满分为3分;
D舞蹈语汇丰富,有浓郁的地域特色,表情欢乐,火爆热烈,满分为2分;
E音乐伴奏节拍鲜明,配合协调,表现力强,满分为1分;
F服装统一整齐,饰物美观,道具协调,化妆适度,满分为1分;
G符合比赛规定时间,满分为0.5分。
4、扣分
对动作、编排、服饰等错误扣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A小错扣0.1分,指演员动作、编排、服饰有微小的偏差。
B中错扣0.2分,指演员中有人有明显、突出的偏差。
C大错扣0.3分,指演员中有人已经改变了节目动作连贯性质,节目编排与服饰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
D对时间的扣分
(a)超过比赛时间30秒扣0.2分;
(b)超过比赛时间60秒扣0.4分。
5、评判长加减分权利
A评委出现异常不合理打分现象时,可加减分;
B特殊创新(洽当展现地域特色的原创作品),表现力强可加分。
五、活动预算
(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经济区)、各系统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参赛作品的日常排练、协调等工作,组织、选送好参赛作品,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参加决赛队伍选手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参赛单位自理,组委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舞蹈的种类自选,音乐伴奏自备。各参赛队伍应邀请专业人员对节目进行指导,确保参赛节目质量。
2、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县区(经济区)、各系统和组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比赛活动有序开展。市总工会负责提供决赛场地,协调安保、经费保障工作。市文广局负责展演、决赛的组织、评委、公证等工作。盘锦广播电视台负责大赛宣传、展演、决赛录播工作。振兴嘉禾房地产公司负责展演场地提供、舞台音响、观众组织、安保和经费保障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职工广场舞(操)比赛活动开展情况,发布比赛预告、信息,加大对比赛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4、本活动方案的解释权归盘锦市纪念辽东湾新区建区10周年第二届“海之韵”职工广场健身舞(操)大赛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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