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喜迎盘锦建市三十周年盘锦市第二届职工美术书法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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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喜迎盘锦建市三十周年,展示盘锦职工文化发展成就,深入推进盘锦市职工文化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由盘锦市总工会、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盘锦市美术家协会、盘锦市书法家协会协办的“喜迎盘锦建市三十周年、盘锦市第二届职工美术书法展”,现面向全市美术书法爱好者征集书画作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美术书法作品
作品主题:以歌颂伟大祖国、弘扬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画风书体不限类别。书法、中国画作品作品规格:136㎝ ⅹ 70㎝(四尺整张),136㎝ ⅹ 35㎝(四尺条),其它画种作品裱后不得超过200cmⅹ200cm,每位参展书画作者最多限报三幅作品,书法、中国画作品不需装裱,参展作品展出后一律退回。
二、选评程序
1、作品报送。书画作者报送作品时,应附书画作者个人简介3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手机号码),以及书画作者近期照片,需注明是否是中国美术、书法家协会会员,辽宁省美术、书法家协会会员,盘锦市美术、书法家协会会员,县区美术、书法家协会会员。
参赛作品由各基层工会和基层文联组织统一报送至盘锦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也可自行报送。邮编:124010 电话:2835821
2、展出出版。美术书法作品将在我市集体展出,并拟出版《盘锦市第二届职工美术书法作品集》,优秀作品将报送省美术书法展参评。
3、征稿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
三、盘锦市职工美术书法大赛组委会
主 任:王 春 刘 民
副主任:滕凤余 盖 娟 赵世杰 马秉枢
秘书长:张 军 黄 伟 刘 仁 崔长武
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由盘锦市总工会、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美协成员、书协成员组成。
三、奖项设置
1、专业组:设特别荣誉奖(省美协、省书协以上会员)。
2、美术业余组: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入展作者不限名。
3、书法业余组: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入展作者不限名。
4、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5、送省参展获奖作者,可作为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市级业余组获奖作者,可作为加入盘锦市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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