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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部工作职责

 民主管理部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承担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日常工作;参与和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参与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重组和兼并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县以上地方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承担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席(联系)会议工作;负责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研究提出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管理和履约监督;指导基层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会参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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