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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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我市召开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李素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旭,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广华出席会议。
会上,李旭宣读了市委《关于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来自县区、市直部委办局、乡镇(街道)分管工青妇的负责同志及部分工青妇干部认真听取了兴隆台区党工委等关于加强工青妇组织建设、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介绍。
李素芳在会上讲话。她指出,这次会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加强群团基层组织建设经验的重要会议,目的是查找差距,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面加强群团基层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主力军、生力军和半边天作用,为实现盘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李素芳就如何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提出要求。她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群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群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把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任务要求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找准位置、体现价值、发挥作用。她要求,要全面加强群团基层建设,各级党委要把市委办转发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三年基层组织建设规划作为指导群团基层建设的依据和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她强调,要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要把群团基层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群团基层建设三年规划进行认真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发挥群团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诉求,充分维护职工、青年、妇女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不同地区的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和总结党建带动群团建设工作的新规律,切实保证群团基层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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